部委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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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和《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的通知 (环发〔2006〕114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日本和台湾地区的进口PBT树脂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41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邻苯二酚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24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23号)
- 关于发布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的公告 (2006年3月9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1号发布,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日本、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呋喃酚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8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实施反倾销措施有关问题的补充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5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日本、美国、英国和德国的进口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3号)
-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原产于日本、韩国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1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聚酯薄膜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65号)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禁止生产和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三氟三氯乙烷的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60号)
-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部分韩国企业生产的进口丁苯橡胶反倾销税税率的公告 (海关总署2003年公告第53号)
- 海关总署关于原产于韩国LG石油化学株式会社的进口苯酚所适用反倾销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60号 )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邻苯二酚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进行调整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51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日本、美国、英国和德国的进口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实施反倾销措施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49号)
- 海关总署关于增列监管方式的补充公告公告 (海关总署2005年第47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俄罗斯、韩国、日本和美国的进口环氧氯丙烷的反倾销措施的有关事项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46号)
- 海关总署关于启用第三版《货物进口证明书》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45号)
- 海关总署关于加强减免税审批管理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43号)
- 海关总署关于网上支付税费担保事宜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40号)
- 商务部、海关总署关于将氧化铝(含铝矿砂)、铁合金矿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公告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 第50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俄罗斯和日本的进口三氯乙烯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35号)
- 海关总署关于加工贸易内销货物审价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33号)
- 关于《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规则》中“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公告 (海关总署、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32号)
-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口丙烯酸酯反倾销税税率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