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
-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韩国、日本和印度的进口邻苯二甲酸酐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海关总署2008年第61号公告)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邻苯二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58号)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纺织品服装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财税[2008]111号)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甲醚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72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丙酮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43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水泥生产企业增值税专项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8〕407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石脑油消费税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8〕45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8〕251号)
-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采购材料进入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用退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0号)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9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白银及其制品出口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8〕2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日本、台湾地区和新加坡的进口甲乙酮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63号)
- 兽用安钠咖管理规定 (1999年3月22日农牧发[1999]5号发布;根据2007年11月8日农业部令第6号发布的《农业部现行规章清理结果》修改)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矿采选过程中的低品位矿石是否属于废旧物资的批复 (国税函〔2007〕102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通过,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日本、韩国、新加坡和台湾地区进口双酚A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7号)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工业盐和食用盐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财税〔2007〕101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磺胺甲噁唑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26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韩国进口聚酯切片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28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17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印度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壬基酚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9号)
-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2007年3月27日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7年第8号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法释〔2007〕5号;2007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19次会议、2007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72次会议通过)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号)
- 吉林市安全生产条例 (2006年11月23日吉林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通过,2007年1月12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批准,2007年1月31日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9号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