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聚氯乙烯等17个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的通知
(工信部节[2010]1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加快重大清洁生产技术的示范应用和推广,提升行业整体清洁生产水平,我部组织编制了聚氯乙烯等17个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方案实施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地方工业主管部门要将清洁生产技术推广工作作为推动节能减排的重要措施,加大力度,加快实施推行方案。
(一)加强调查研究,摸清本地区清洁生产技术推行现状、推行潜力,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清洁生产技术推行计划。
(二)加大政策资金引导和支持力度。方案中载明的清洁生产技术是国家清洁生产专项资金优先支持领域,地方工业主管部门要将其列为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财政引导资金支持的重点。
(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强有关信息交流,引导企业应用清洁生产技术。
二、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做好信息咨询、技术服务、交流研讨、效果追踪、问题反馈等工作,推动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升级,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企业作为应用清洁生产技术的主体,要把应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作为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污染物产生,实现清洁发展的根本途径。中央企业集团要积极支持所属企业应用推广方案中的清洁生产技术,对相关示范推广项目要优先列入集团项目实施计划并提供资金支持。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