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化肥
化肥
-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化肥农药行业管理确保生产供应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原[2010]133号)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 (国发[2009]31号)
-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四) (2009年2月5日商务部令2009年第4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三) (2007年11月5日商务部令第18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河北省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规定 (1997年6月1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90号发布;根据2002年9月24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2]第16号公布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34件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7年4月2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7]第5号公布的《河北省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规定修正案》第二次修正)
-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二) (2006年11月6日商务部令2006年第22号公布,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 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 (2005年1月1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令第26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原油、成品油、化肥国营贸易进口经营管理试行办法 (2002年7月18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2002年27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30天后实施)
- 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 (2002年1月15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27号公布,自2002年2月1日起执行)
-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市级重要商品储备实施办法》的通知 (穗府〔1998〕23号)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省调控化肥淡季储备工作的通知 (浙政办发[1997]228号)
- 福建省保护农民购买使用农业生产资料权益若干规定 (1995年7月5日公布,自1995年9月1日起实施)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管理的通告 (1994年12月12日发布)
-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制改革实施办法 (1994年11月22日青岛市人民政府文件青政发〔1994〕190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改革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吉政发(1994)32号)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制改革实施办法 (1994年9月2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化肥、农药、农膜经营管理的通知 (宁政发〔1993〕60号)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计划内统配化肥零售价格的通知 (桂政发[1992]98号文)
- 国务院关于加强化肥、农药、农膜经营管理的通知 (1992年10月25日国务院发布)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化肥、农药、农膜专营办法的通知 (桂政发[1990]39号)
- 海关总署关于执行《国务院关于完善化肥、农药、农膜专营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署监1字[1991]第197号)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化肥、农药、农膜专营办法的通知 (皖政〔1990〕17号)
- 国务院关于完善化肥、农药、农膜专营办法的通知 (1989年12月28日国务院发布,自1990年1月1日起施行)
-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标准计量管理局关于对种子、农药、化肥、农膜实行商品质量报验制度的意见 (黔府办[1989]167号)
-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肥、农药、农膜实行专营的具体规定 (甘政发[1989]2号)
- 青岛市关于化肥、农药、农膜实行专营的暂行规定 (1988年12月30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1998年8月24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发〔1998〕137号修改)
-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化肥、农药、农膜实行专营的决定》的实施办法 (湘政发〔1988〕53号)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化肥农药农膜实行专营的决定实施办法 (新政发[1988]163号)
-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对化肥农药农膜加强生产管理和实行专营的通知 (苏政发〔1988〕171号发布)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农药、农膜实行专营的具体规定 (桂政发[1988]23号)
- 安徽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化肥、农药、农膜实行专营决定的通知 (皖政[1988]70号发布)
- 国务院关于化肥、农药、农膜实行专营的决定 (一九八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 商务部关于2017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总量、分配原则及相关程序的公告 (2016年第56号)
33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