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发布《清洁生产标准 电解锰行业》等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54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现批准《清洁生产标准 电解锰行业》等五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清洁生产标准 电解锰行业 (HJ/T 357-2007)
二、清洁生产标准 镍选矿行业 (HJ/T 358-2007)
三、清洁生产标准 化纤行业(氨纶)(HJ/T 359-2007)
四、清洁生产标准 彩色显象(示)管生产 (HJ/T 360-2007)
五、清洁生产标准 平板玻璃行业 (HJ/T 361-2007)
以上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www.mep.gov.cn/tech/hjbz/bzwb)查询。
特此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二○○七年八月一日
相关法规:
-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2004年8月1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6号发布,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聚氯乙烯等17个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的通知 (工信部节[2010]1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