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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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委托加工出口货物消费税退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8〕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磷酸二铵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财关税[2007]158号)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小麦等原粮及其制粉出口退税的通知 (财税[2007]169号)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补充通知 (财税[2007]97号)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铅锌矿石等税目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 (财税[2007]100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41号)
- 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2006年4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5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禁止生产和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三氟三氯乙烷的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60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邻苯二酚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进行调整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51号)
- 海关总署关于增列监管方式的补充公告公告 (海关总署2005年第47号)
- 海关总署关于启用第三版《货物进口证明书》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45号)
- 海关总署关于加强减免税审批管理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43号)
- 海关总署关于网上支付税费担保事宜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40号)
- 海关总署关于加工贸易内销货物审价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33号)
- 关于《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规则》中“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公告 (海关总署、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3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 (2005年6月23日海关总署令第130号公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A型)的暂行管理办法 (2005年6月23日海关总署令第129号公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 商务部、海关总署关于将铁矿石、生铁、废钢、钢坯、钢锭、稀土原矿、磷矿石等产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公告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26号)
- 海关总署关于海关加工贸易监管中有关问题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9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2005年3月31日海关总署令第127号公布,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 海关总署关于对CEPA项下第二批原产香港进口货物中部分已投产的拟生产产品实行零关税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6号)
- 海关出口加工区货物出区深加工结转管理办法 (2005年3月21日海关总署令第126号公布,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