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35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防治污染,规范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建设和运行工作,现批准《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HJ 477-2009)
该标准自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二○○九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