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发布《清洁生产标准 烟草加工业》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86号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保护环境,现批准《清洁生产标准 烟草加工业》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以上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8年3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www.mep.gov.cn/tech/hjbz/bzwb)查询。
特此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