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太阳能集热器》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59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现批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太阳能集热器》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太阳能集热器(HJ/T 362-2007)
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HJ/T 363 -2007)
该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7年12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www.mep.gov.cn/tech/hjbz/bzwb)查询。
特此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二○○七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