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商务部明确指出六种危险化学物质需要进口许可
2015年2月23日,泰国商务部外贸司发布G/TBT/N/THA/447号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明确指出以下六种挥发性烷基硝酸物质必须提供进口许可。
(1)硝酸戊酯;
(2)亚硝酸环己酯;
(3)亚硝酸乙酯;
(4)亚硝酸异丁酯;
(5)亚硝酸异丙酯;
(6)亚硝酸正丁酯。
此次通报的法律依据为泰国工业部发布的有害物质清单草案(B.E. 2557(2014) )。
提案拟批准日期:待定;提案拟生效日期:待定;评议截至日期:自通报日期起的第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