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批准对甲抑菌灵作为生物杀灭剂活性物质
2015年3月1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EU)2015/419,批准对甲抑菌灵(Tolylfluanid)作为第21类生物杀灭剂产品的活性物质。本法规自公布二十日起生效。
对甲抑菌灵具体批准情况如下:
常用名称 | 化学名称 鉴定编号 | 纯度 | 批准日期 | 批准期满 | 产品类型 | 分则 |
对甲抑菌灵 | N-(Dichlorofluoromethylthio)-N′,N′-dimethyl-N-p-tolylsulfamide
EC No: 211-986-9 CAS No: 731-27-1 | 960 g/kg | 2016.7.1 | 2025.12.31 | 21 | 产品评估应特别注意与任何批准下使用有关的曝露、风险和有效性,而且没有在欧盟水平风险评估报告中说明的。 如果含对甲抑菌灵的产品随后授权给非专业用户使用,那么使得含对甲抑菌灵的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人员应确保产品提供合适的手套。 对于生物杀灭剂,批准应符合以下条件: (1)含对甲抑菌灵的产品不能批准用于控制淡水航行船舶上污损生物的生长和定殖; (2)对于工业或专业使用者,应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和适当的组织措施。当暴露不能通过其他手段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时,产品应配合适当的个人防护设备使用; (3)标签和使用说明应指明在处理表面变干前,儿童不能靠近; (4)标签和产品批准安全数据表应指明应用、维护和修复活动应在隔离区域进行,在不透水的直立堤岸上或在不透水材料覆盖的地上,以避免损耗并最大限度地降低对环境的排放,任何含对甲抑菌灵的损耗或废弃物应收集起来重新利用或清理; (5)当产品可能在食品或饲料中残留时,应根据法规(EC)No 470/2009或(EC)No 396/2005按需要设定或修订最大残留限量(MRL),同时应采用适当的风险减缓措施确保残留不超过适用的MRL。 对于被处理物品,应符合以下条件: 当物品已被含有对甲抑菌灵的产品处理过,并且在正常使用该被处理物品时有可能皮肤接触对甲抑菌灵,负责出售该被处理物品的人员应确保标签提供了皮肤敏感风险信息,以及与法规(EU)No 528/2012条款58(3)第二段相关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