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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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防治塑料制品污染环境管理办法 (2001年10月26日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44号公布;根据2004年6月22日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公布的《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2004年6月18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 吉林省环境保护条例 (1991年7月13日吉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11月14日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6月18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 海关总署关于加工贸易成品油形式出口复进口试点有关问题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22号)
- 淮南市渡运安全管理条例 (1994年5月10日淮南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04年6月16日淮南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 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 (1994年8月3日甘肃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1997年9月29日甘肃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6月4日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 贵州省禁毒条例 (2002年9月29日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5月28日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部分地方性法规条款修改案》修正)
- 南京市蔬菜使用农药管理规定 (2000年7月28日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制定 2000年8月26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根据2004年5月27日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04年6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南京市蔬菜使用农药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 南京市消防管理办法 (1993年7月29日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制定 1993年10月30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根据2004年5月27日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04年6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南京市消防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 武汉市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实施办法 (2004年5月24日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155号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 湖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 (2004年5月18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61号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2004年5月1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0号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 (2004年5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4号发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欧盟、韩国、美国、印度的进口三氯甲烷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9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2001年11月26日国务院令第328号公布;根据2004年3月3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决定》修订,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 天津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004年3月25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日本、美国、伊朗、马来西亚、墨西哥和台湾地区的进口乙醇胺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8号)
- 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环境污染防治条例 (2004年2月21日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4年5月28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
- 齐齐哈尔市地下不明物及危险埋藏物安全管理规定 (2004年2月16日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公布,自2004年3月16日起施行)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苯酚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3号)
- 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 (2004年1月16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2004年1月14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实施)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004年1月13日国务院令第397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煤炭出口配额管理办法 (2004年1月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令第7号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 徐州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2004年1月2日徐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4号公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