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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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公告2018年第42号 关于原产于印度的进口间苯氧基苯甲醛反倾销调查最终裁定的公告 商务部公告2018年第42号
- 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兽药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的通知》的通知 食药监食监二〔2017〕81号
- 美国修订异丙噻菌胺的最大残留限量
-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粮食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粮办储[2016]367号)
-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管理工作的意见 (农农发[2010]5号)
- 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 (2009年9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5号公布,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
- 上海市农药经营使用管理规定 (2009年4月1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四) (2009年2月5日商务部令2009年第4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农业部、海关总署关于甲胺磷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进出口管理事宜的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农业部、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7号)
- 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1999年7月23日农业部令第20号发布;2002年7月27日农业部第18号令第一次修改;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第二次修改;根据2007年12月8日公布的《农业部关于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农业部令第9号)第三次修改)
- 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 (2007年12月8日农业部令第8号公布,自2008年1月8日起施行)
-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三) (2007年11月5日商务部令第18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广州市农药管理规定 (2007年5月31日广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7年7月27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
- 武汉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 (2003年4月24日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03年7月25日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根据2007年7月26日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7年9月29日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的《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武汉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 广州市农药管理规定 (2007年5月31日广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7年7月27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2007年8月20日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号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 广东省农业厅农作物农药药害鉴定管理办法 (2007年5月24日粤农[2007]125号发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 河北省实施《农药管理条例》办法 (1999年5月24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1999]第5号发布;根据2007年4月2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7]第5号公布的《河北省实施<农药管理条例>办法修正案》修正)
-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二) (2006年11月6日商务部令2006年第22号公布,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 天津市农药管理条例 (2006年5月24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6年5月24日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1号公布,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
- 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 (2005年5月27日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 河南省农药管理办法 (1998年11月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44号发布;根据2005年3月1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90号公布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 郑州市农药管理条例 (2000年9月6日郑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00年11月25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根据2004年10月19日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的《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郑州市农药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 农药生产管理办法 (2004年10月1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3号发布,自2005年1月1日施行)
-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对<农药管理条例>有关条款进行解释的函》的复函 (国法秘函〔2004〕203号发布)
- 南京市蔬菜使用农药管理规定 (2000年7月28日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制定 2000年8月26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根据2004年5月27日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04年6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南京市蔬菜使用农药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