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拟加严对PVC中铅化合物含量要求 输欧PVC制品需注意
日前,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就铅化合物的限制提案发布公众咨询,该提案建议限制将铅化合物作为PVC稳定剂加入物品,这类物品通常是采用刚性PVC制成。提案主要内容为:PVC材料中的铅化合物含量(以铅计)大于0.1%时,不得投放市场或用于物品。咨询将于2017年9月22日截止,一旦上述铅化合物限制使用法规由欧洲委员会(EC)接受并在欧盟官方公报(OJEU)上发布,对PVC材料的限制将再次升级。PVC材料应用广泛,以PVC材料制成的产品都将受此新规影响,相关出口企业应密切关注。
什么是PVC
PVC就是聚氯乙烯的简称,英文全称Polyvinyl chloride,是氯乙烯单体在光、热作用下聚合而成的聚合物,对光和热的稳定性较差,在170℃左右就会发生分解,所以在实际应用中必须加入稳定剂以提高对光和热的耐受性。
PVC曾是世界上产量最大的通用塑料,目前虽已被ABS塑料超越,但仍因其低廉的价格等因素,在管件管材、建筑材料、工业制品、电线电缆、日用品、地板砖、包装膜、密封材料、发泡材料等方面均有广泛应用。
PVC材料的主要危害
PVC本身并无毒性,但在其材料中加入的增塑剂、稳定剂等辅料大多含有毒性。最主要的增塑剂、稳定剂包括对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辛脂、硬脂酸铅盐等,这些化合物都是有毒性的。其中加入硬脂酸铅盐作为稳定剂的PVC材料与乙醇、乙醚等其他溶剂接触,就会析出铅,而铅作为一种有毒重金属,对人体各器官危害极大。该类含铅化合物正是此次欧盟化学品管理局拟进行加严限制的,如果PVC材料中其含量大于0.1%时,将不得投放市场。
提案包含的豁免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欧盟化学品管理局就铅化合物的限制提案还包含如下豁免规定:1、对于含有再回收利用PVC的一系列特定物品类型,只要其铅含量不超过1%,则自上述限用法规施行之日起15年内免除铅化合物的限用要求。上述物品将标记为“含有再回收利用PVC”,或标上与REACH附录十七第23条中金属镉标记相同的象形符号;2、可放入口中的物品;3、电气产品;4、食品接触材料和物品;5、包装品和包装废弃物;6、存留在铅酸电池内10年的PVC-二氧化硅分离介质;7、玩具。
检验检疫提醒相关出口企业
一旦上述铅化合物限制使用法规由欧洲委员会(EC)接受并在欧盟官方公报(OJEU)上发布,则其将自施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各相关企业生产的输欧产品如果不在豁免规定内,则需及时采取措施:一是要密切关注不断严苛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特别是欧盟REACH法规等新规更新频繁,相关企业的风险应对意识必须及时跟上;二是积极研究新技术,改进生产工艺,开发新型稳定剂,使用更加安全环保的材料,以减少PVC材料中铅化合物的含量,提升产品档次;三是对于出口欧盟市场的产品必须按照相关法规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卫生、环保项目的检测把关,确保产品符合进口国强制性要求,防范后续风险,避免因产品达不到欧盟新规而蒙受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