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1年09月23日发)
前 言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取得了积极成效。“十二五”时期继续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对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实现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规划总结了“十一五”时期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基本情况,分析了未来五年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并依据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的新要求,提出了“十二五”时期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要措施。本规划是“十二五”时期继续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提高中小企业发展质量的行动纲领,是制定中小企业规划和政策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编制。
第一章 主要成绩和面临形势
一、主要成绩
“十一五”时期是中小企业平稳较快发展的五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加大政策支持,完善社会服务,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中小企业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快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在政策支持和市场机制的共同作用下,中小企业发展质量和素质跃上新台阶,在促进经济发展、扩大社会就业、深化改革开放、改善人民生活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济贡献不断扩大。2010年末,全国工商登记中小企业超过1100万家,个体工商户超过3400万个。以工业为例,2010年,全国规模以上中小企业44.9万家,比2005年增长50.1%,年均增长8.5%,占规模以上企业数量的99.3%;全国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工业增加值增长17.5%,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69.1%;实现税金1.5万亿元,占规模以上企业税金总额的54.3%,是2005年的1.9倍,年均增长13.1%;完成利润2.6万亿元,占规模以上企业利润总额的66.8%,是2005年的2.4倍,年均增长18.9%。
就业主渠道作用不断凸显。“十一五”时期中小企业新增城镇就业岗位4400万个以上,其中,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从业人员由5636万人增加到7056万人,占规模以上工业从业人员的77.9%。中小企业提供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成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
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据测算,中小企业提供了全国约65%的发明专利、75%以上的企业技术创新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在全国科技园区、高新技术园区中,中小企业比例超过了70%。2010年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的中小企业比例达到82.6%。根据第二次全国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资源清查数据公报,2009年,全国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企业中,小型工业企业达到23953家,占65.8%,私营企业达到16153家。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生力军。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十一五”时期,中小企业从一般加工制造、批发零售等传统行业,加快向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扩展,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品和服务比重持续增加,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品牌数量不断增多。中西部中小企业快速发展,中西部地区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13.8万家,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的30.5%;实现税金5509亿元,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税金总额的20.3%。全国以中小企业集聚为特征的产业集群达2000多个,50%的工业中小企业在各类集聚区发展。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广泛参与市场竞争,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中小企业已成为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推动力量。
企业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组织实施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完成经营管理、政策法规等现场培训80万人次,信息化培训110万人次。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为中小企业培训240万人次;培养高技能人才830万人次。推动实施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帮助中小企业改善经营管理。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专业技术人才等人员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形成了一批管理科学、经营规范、成长性良好的示范企业。
“十一五”时期中小企业成长取得的良好成绩,是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方针政策,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努力工作的结果;是完善体制机制,激发社会创新活力的结果;是着力建设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服务的结果;是中小企业加强管理、提升素质、奋发努力的结果。这为“十二五”时期中小企业成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面临形势
“十二五”时期,我国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中小企业成长面临着国际和国内经济巨大变革带来的历史机遇和严峻挑战,“转方式、调结构、上水平”势在必行。
(一)有利条件
——市场空间不断扩大。我国经济继续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人均国民收入稳步增加,居民消费能力不断增强,市场需求潜力巨大。民生优先、内需主导、消费驱动的政策取向,为中小企业成长带来新的市场机会。国际金融危机后的全球产业调整,有利于中小企业加强与大企业和跨国企业的分工合作,加速融入全球产业链。
——发展领域不断拓宽。国际金融危机催生新的技术革命,信息网络、生物、可再生能源等技术正在酝酿新突破。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孕育发展,区域间产业转移加快,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民间投资领域,为中小企业成长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
——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形成比较完善的财税、金融、社保、公共服务等政策扶持体系,为中小企业成长提供了政策保障。
——社会服务不断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设,融资、担保、信用、信息、培训、技术、咨询、创业、市场开拓等服务业务深入开展,为中小企业成长提供了重要支撑。对外合作与交流日益频繁,为中小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创造了有利条件。各类社会化服务机构不断进入中小企业服务领域,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二)面临挑战
——结构调整任务十分繁重。中小企业主要集中在传统产业,创新能力不强,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布局雷同现象突出;服务业中小企业发展滞后,产业结构不合理;高耗能行业总产值占工业比重高。区域发展不均衡,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发展不足。由于中小企业普遍缺乏资金、技术、人才、信息,要实现产业结构优化目标,任务重,压力大。
——资源环境等约束不断强化。初级产品和大宗商品等原材料价格和劳动力成本面临上升压力,土地、能源、环境等制约因素增强。中小企业多处于产业链低端,产品附加值低,消化成本能力弱。一些中小企业资源利用率低,环境污染重,安全隐患多。中小企业走“拼资源、拼价格、拼环境”的老路已难以为继。
——市场竞争更趋激烈。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围绕市场、资源、人才、技术、标准等的竞争更加激烈。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技术性贸易壁垒等贸易保护手段不断翻新、更趋隐蔽,贸易摩擦范围逐步从传统产业向高新技术产业蔓延,人民币升值压力加大,中小企业进入国际市场面临更大困难。不少中小企业技术和管理落后,产品趋同,国内市场同质化竞争和不公平竞争现象没有根本改变。
——制约中小企业成长的体制机制因素依然存在。中小型金融机构发育不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涉企收费偏多偏高,违规收费屡禁不止,中小企业负担依然较重;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薄弱,服务质量有待提高;行业性垄断依然存在,部分行业准入条件偏高;创业门槛较高,企业设立前置审批复杂。
第二章 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十二五”时期中小企业成长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营造环境,改善服务,大力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鼓励、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进一步优化结构和转型成长,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企业管理水平,推动中小企业走上内生增长、创新驱动的发展轨道。
“十二五”时期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基本原则是:
坚持就业优先。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大力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规模。弘扬创业精神,培育创业主体,提高创业能力,促进新企业的创办与发展。
坚持内涵发展。以优化结构为主攻方向,推进产业分布结构、规模结构、组织结构、产品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实现中小企业成长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变,形成有利于创新的体制和机制,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社会氛围和文化。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科技成果向中小企业转移。
坚持“专精特新”。将“专精特新”发展方向作为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引导中小企业优化生产要素配置,促进中小企业集聚发展,形成一批“小而优”、“小而强”的企业,推动中小企业和大企业协调发展。
坚持分类指导。按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小企业分布广泛、个体差异大的特点,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模的中小企业区别对待,实施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
二、主要目标
“十二五”时期中小企业成长的总体目标是: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持续改善,创业创新活力进一步增强,产业结构明显优化,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生存能力、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整体发展质量全面提升,社会贡献更加突出。
“十二五”时期中小企业成长的预期目标是:
——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工商登记中小企业户数年均增长8%,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户数年均增长6%。中小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年均增长8%。新增就业岗位不断增加,从业人员劳动报酬逐步增长。
——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中小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断提高,形成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知识产权创造优势和知名品牌的创新型中小企业。
——产业结构明显优化。中小企业在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比重持续提高,发展一批特色鲜明、生态环保、具有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单位增加值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耗水量下降达到全国工业平均水平,主要污染物减排达到国家约束性要求。
——信息化应用水平显著提高。中小企业应用信息技术开展研发、管理和生产控制的比例达到45%,利用电子商务开展采购、销售等业务的比例达到40%,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基本建立。
——企业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培训各类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250万人次。社会责任意识增强,诚信水平明显提高,切实保障劳动者和消费者权益。
第三章 主要任务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中小企业成长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新时期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赋予了新的内涵。努力提高中小企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是“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的中心任务。
一、进一步增强创业创新活力和吸纳就业能力
坚持把激发创业创新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发展作为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鼓励创办小企业,开发新岗位,力争“十二五”期间中小企业数量持续增加,向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岗位。坚持提升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大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力度,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环境,促进中小企业走创新发展道路。
切实放宽市场准入,破除各种有形和无形的障碍,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等领域,拓展企业发展空间;鼓励创办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服务业、小型微型企业,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等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落实并加快完善鼓励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改善行政管理,加强创业服务,通过创业带动就业。
二、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
坚持把结构调整作为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主攻方向,力争到“十二五”末取得重大进展。
优化产业分布结构。引导中小企业进入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中小企业在科技研发、工业设计、技术咨询、软件和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以及家政、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领域的发展;鼓励中小企业进入服务外包、游戏动漫、文化创意、电子商务、总部经济等新兴领域,拓展发展空间。加强区域合作与交流,引导东部中小企业向中西部有序转移,加快中西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优化企业规模结构。支持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做强做大,成为主业突出、拥有自主核心技术、具有规模效益、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引导中小企业走专业化发展道路,成为大企业或龙头企业协作配套产业链中的骨干企业。鼓励中小企业适应个性化、多样化市场需求,成为一定区域和细分市场的“小巨人”企业。
优化企业产品结构。实施品牌战略,提高名牌产品的数量和比重,开发自主知识产权新产品,培育竞争力强、知名度高的名牌产品,保护老字号等传统品牌,加大驰(著)名商标培育扶持力度。提升产品质量,扶持优质产品,加强质量安全保障。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运用财税、金融、环保、土地、产业政策等手段,加快淘汰中小企业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节约资源和能源。
三、进一步提高“专精特新”和产业集群发展水平
坚持把走“专精特新”之路作为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重要途径,把集聚发展作为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着力点,建立起企业间紧密的分工协作关系,努力形成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竞相发展的新格局。
按照“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用地集约、生态环保”的原则,积极推动以上下游企业分工协作、品牌企业为主导、专业市场为导向的产业集群建设。加强统筹规划,坚持市场导向,突出地区优势和特色,发展专业化产业集群。适应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特点,探索多种类型的产业集群发展模式。加强产业集群环境建设,改善产业集聚条件。
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提高生产工艺、产品和服务、市场专业化水平,成为产业链中某个环节的强者。培育为大企业和龙头企业配套的生产关键零部件、元器件的骨干型中小企业。鼓励为大企业配套,加强中小企业分工协作,培育一批“配套专家”。
支持中小企业精细化发展,建立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开展精细管理,生产精良的产品,提供精致服务。用高、精、尖产品和服务赢得市场。鼓励中小企业走差异化成长道路,赢得市场竞争优势。
支持中小企业特色化发展,大力发展地方特色产业,从满足不同层次、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出发,在“特”字上做文章,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特,形成自己的特色产品、特色服务等。
支持中小企业新颖化发展,通过技术创新、工艺创新、功能创新,实现产品和服务创新,以“新”取胜,提高核心竞争力。
四、进一步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坚持把完善治理结构、推进管理创新、提升企业整体素质作为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重要基础,力争到“十二五”末基本建立较为完善、易于实施、行之有效的中小企业科学管理制度;形成一大批战略管理意识、社会责任意识、节能环保意识、诚信意识强,质量管理、品牌管理、安全管理、营销管理水平高,财务管理规范,治理结构比较完善的中小企业。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完善中小企业治理结构,推动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开放股权,建立科学合理的企业治理结构和管理体制。加强中小企业基础管理,强化战略、财务、营销、品牌、质量、风险、安全和节能管理,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推动管理创新,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以人为本,重视人的因素,大力开发人才资源,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企业经营者和职工队伍。加强环境保护,搞好清洁生产、安全生产。建立和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五、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坚持把完善服务体系作为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重要保障,力争到“十二五”末中小企业服务环境进一步优化。
发挥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作用,调动和优化配置服务资源,推动形成以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为核心,以行业协会(商会)和专业服务机构等为依托,各层级服务机构纵向贯通、各类服务机构横向协同、各类服务资源开放共享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专栏1】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1培育服务主体 大力培育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发挥其核心作用,充分调动行业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的积极性,鼓励各类专业服务机构的发展。 2构建服务平台 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集聚服务资源、集成服务手段、互补服务功能、减少重复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 3增强服务功能 增强创业服务功能、创新服务功能、融资服务功能、管理咨询服务功能、信息服务功能、人才培养功能、市场开拓服务功能。 4健全服务机制 加强服务机构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建立服务协同机制,实现服务资源共享。加快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一体化建设,形成虚拟服务系统与实体服务资源的协同服务。建立监督和评价机制,推动服务机构的规范发展。 5提高服务质量 建立中小企业服务基本规范;提升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能力。 6优化服务布局 兼顾企业共性需求和个性需求,打造国家以满足区域共性需求为重点、地方以服务区域特色经济为重点的服务格局。 |
第四章 关键工程和行动计划
一、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工程
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为主导,引导带动信息、融资、担保、技术、人才培训、市场开拓、管理咨询、对外合作等专业服务,促进服务领域和对中小企业服务的覆盖面不断扩大,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制定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全面提升服务体系建设水平。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省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基础上,认定和培育一批业绩突出、公信度高、服务面广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加强示范平台管理,发挥示范效应。支持建立和完善4000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培育500个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带动各类社会服务机构开展中小企业服务。
实施“十二五”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工程,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引导社会投资,在具备条件的省级地区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以省级公共服务平台为枢纽,以主要城市和重点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为“窗口”,通过在线服务、呼叫服务等便捷服务通道,开放式服务大厅、虚拟服务与实体服务协同,专业服务队伍支撑,为中小企业提供找得到、用得起、有保证的服务。到“十二五”末,80%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基本形成信息畅通、功能完善、服务协同、资源共享、供需对接便捷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
二、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计划
支持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支持中小企业运用先进适用技术以及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技术升级,优化生产流程,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提高生产效率,提高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水平。推动落实研发投入加计扣除政策,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完善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金融政策,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不断提高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比重。支持中小企业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军民两用技术开发和产业化。
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推进工程。普及宣传知识产权知识,提高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开展专题培训,为中小企业培养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开展专利辅导、专利代理、专利预警以及专利服务中小企业活动,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中小企业,提高中小企业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
支持建立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在产业集群、中小企业集聚区以及轻工、纺织、电子信息、软件和信息服务等行业,重点支持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产品研发、检验检测、技术推广、节能减排、再循环和安全生产等技术服务。加强中小企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发,为加快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支撑。
促进产学研合作。鼓励中小企业与大专校院、科研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进行联合创新。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大企业开放研发仪器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人力资源和技术服务。畅通产学研交流合作渠道,促进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研发成果产业化;建立产学研联盟、合作基地,加快产业技术升级。
加强质量和标准工作。推动中小企业开展质量承诺活动,建立质量诚信体系,提高质量诚信自律水平。加强中小企业品牌建设指导,为中小企业提升品牌价值提供技术支撑。推动中小企业积极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
三、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
遵照“政府倡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原则,继续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加快信息技术在中小企业核心业务环节的普及推广和深化应用,提高企业创新能力、管理水平和竞争力。
提高中小企业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加强分类指导,引导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实施资源计划管理(ERP)、供应链管理(SCM)、客户关系管理(CRM)以及物流配送信息化;开展生产装备数字化改造,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和智能化,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益。普及推广生产经营管理和决策信息系统一体化,提升管理和决策水平。支持和指导中小企业加强信息安全防护工作,保障和促进企业信息化应用。推进产业集群“两化”融合工作。
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鼓励信息化供应商和服务商运用软件即服务(SaaS)、云计算等技术,开发适合中小企业应用的信息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建设面向区域、行业中小企业的研发、管理、电子商务、电子签名与认证、信用融资等信息化应用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生产过程、经营管理、市场开拓、人才培养、筹资融资提供支撑。培育示范企业,开展中小企业信息化绩效评估,宣传推广典型企业的经验。
完善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统一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络名称、域名和标识,逐步形成国家、省、市三级信息网络体系。以中小企业需求为导向,创新信息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能力与质量,扩大服务广度和深度,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整合和带动更多优质服务资源参与中小企业信息服务。鼓励行业网站发展。
四、创办小企业计划
按照“创办小企业,开发新岗位,以创业促就业”的工作方针,不断改善创业环境、培育创业主体、强化创业服务、建设创业基地,促进新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创立和发展,扩大就业。
培育创业主体。加强创业宣传和创业教育,激发创业热情。鼓励创业者进入国家、地方优先和重点发展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发展。对初创企业,可按照行业特点,合理设置资金等准入条件,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鼓励创业者和初创办的小企业进入创业园区集聚发展。
强化创业培训。以提高创业者素质和创业能力为重点,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人员开展创业培训,帮助他们了解创业环境,熟悉有关政策法规,掌握企业经营和管理必备知识,掌握申办各类经济组织的方法,增强创业能力。采取知识讲座、案例教学、经验交流、实际演练等多种培训方式,增强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创业培训的质量和实际效果。
深化创业服务。依托现有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完善各类创业服务机构,提供创业信息、创业咨询、创业指导与策划,以及登记注册、会计(税务)、劳保、外贸、法律等代理服务。鼓励服务机构提升创业服务能力,深入“园区(基地)、社区、校区”开展服务,及时、有效地解决创业者和初创企业困难。鼓励市、区(县)、街道(乡镇)组织开展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建立创业信息服务平台,设立服务热线,通过上门服务、集中服务、电话服务、网络服务等多种形式,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
支持建立小企业创业基地。支持利用闲置的厂房和场地,改造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鼓励在现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区、创业园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建立小企业创业基地。重点培育和支持一批具有较强创业辅导服务功能,运作规范、业绩突出的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利用各类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支持建设和改造3000个小企业创业基地的基础设施、创业场地和服务设备设施等,为创业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
建立和健全创业辅导服务队伍。通过定期举办创业辅导师培训,形成一支专业创业辅导服务队伍;通过建立专家选聘制度,鼓励有创业经验、熟悉创业政策、热心创业服务的优秀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以及各行业专业人士参加创业服务专家队伍,逐步形成高素质的创业服务指导专兼职队伍。
贯彻落实国家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各项政策,进一步减少、合并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审批内容、标准和程序的公开化、规范化。简化办理手续、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形成政策扶持、创业培训、辅导服务的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五、中小企业管理提升计划
组织实施以企业为主体,以专业服务机构和专业人才为支撑的中小企业管理提升计划。
加强中小企业管理和管理创新。督促中小企业加强财务管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建立内部会计核算制度。引导中小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健全质量、计量、节能、安全、用工等管理,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履行社会责任。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开展管理创新和体制创新。
推广中小企业管理创新经验。鼓励中小企业及时总结管理创新经验,积极参与全国、地方以及行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活动。加强管理创新成果推广,通过标杆示范,推动中小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大力引进智力,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
鼓励开展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支持行业协会、专业的管理咨询机构和管理咨询志愿者开展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活动,帮助中小企业改善管理。重点支持一批专业水平较高、管理规范的管理咨询机构。培育一批管理咨询队伍和管理咨询师。
强化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继续实施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启动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不断优化培训内容,广泛开展政策法规、战略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准则与资本经营、人力资源、市场营销、品牌管理、绩效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
【专栏2】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 每年完成约50万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训任务。依托高等学校和优质社会培训机构,建设一批中小企业培训教育基地。 1“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计划。每年1000名中小企业家,培训周期为1年。培养具有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创新精神、经营能力,在行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为推动地区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 2“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骨干人才”培训计划。每年10000名中小企业家及高级职业经理人,培训周期为3个月。培养精通战略规划、资本运作、人力资源管理、财会、法律、知识产权、技术创新等专业知识,能够引领企业发展的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骨干人才。 3“中小企业中层经营管理人才”培训计划。每年培训10万人。培训形式以短期集中面授为主。培养业务能力突出、职业素养高、具备现代管理理念的中层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层的整体素质。 4“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远程教育”培训计划。每年培训35万人,在全国范围内通过远程网络、电视媒体、移动互联等形式进行经营管理知识普及培训。 5创业培训计划。每年培训5万人,以短期集中面授为主,为初创企业经营管理者提供创业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和企业家精神等培训。 |
六、中小企业市场拓展计划
完善商贸布局规划,培育商业中心,发展专业市场,推广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现代经营方式,加快改造传统商贸,鼓励集约经营,为中小企业货畅其流创造条件。推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完善农村消费品市场的连锁化配送,引导中小企业针对农村市场特点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和服务,开拓潜力巨大的农村市场。支持中小企业利用内贸信用险拓展内贸市场,规避市场风险。进一步规范和引导大企业市场行为,减少不正当竞争,营造和谐市场环境。鼓励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协作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支持建立各类中小企业产品技术展示中心,搭建中小企业网络交易平台。鼓励中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拓展市场,降低市场开拓成本。继续办好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适合中小企业开拓市场的品牌展会。支持中小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活动,鼓励减免中小企业参展展位费。
支持中小企业稳定和开拓国际市场。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出口退税等政策,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作用,加大出口信用保险以及各类出口信贷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扶持和鼓励中小企业到境外收购技术和品牌,带动产品和服务出口。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到境外建立原材料基地、加工制造基地、研发设计基地和营销渠道。指导和帮助中小企业运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中小企业提供应对反补贴、反倾销等方面的法律援助。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中小企业进出口经营秩序,从源头上避免恶性竞争和贸易纠纷。降低中小企业海外服务收费,提高服务水平。
坚持中小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坚持引进资金、引进技术和引进智力相结合。发挥已签署的合作协议和已建立的政策对话机制作用,深化中韩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对接、中德培训、中法工业设计、中意梦德林基金等方面的务实合作。积极探索中小企业国际合作新途径和新机制,加强与国外政府、国际机构和中小企业组织之间的双边和多边合作及政策对话。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提高对发展中小企业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用,加强统筹规划和政策协调,创新工作方法,保障规划顺利实施。各级地方政府及其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在规划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中小企业各项工作,明确工作分工,理顺工作机制,加强分类指导,推进本规划各项任务的落实。调动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服务组织的积极性,推进规划的贯彻和实施。加强规划宣传和工作指导,形成规划实施的合力。
二、完善政策措施
全面落实和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根据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新政策。消除制度性障碍,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制订实施细则,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文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
加大各级财政对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支持,突出支持重点,完善支持方式,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倾斜,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支持力度,不断改善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认真执行现行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财税政策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税收征管流程,提高纳税服务质量。继续清理涉及中小企业的各项收费,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尽快出台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办法,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提高政府采购信息透明度,降低中小企业获取信息的成本。
三、加强融资支持
全面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差异化监管政策,加大财税政策引导,重点加强和改善小企业金融服务。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体制机制,创新金融产品、服务和贷款抵质押方式,积极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扩大对小企业的贷款规模和比重。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支持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网络互联互通以及数据库等信用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信用信息共享,积极引导各类信用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服务。完善多层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综合运用资本金注入、税收减免、风险补偿和奖励补助等多种方式,提高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改进对担保机构抵质押登记服务,推进银行和担保机构的平等互利合作。
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继续壮大中小企业板市场,积极发展创业板市场,完善中小企业上市育成机制。完善创业投资扶持政策,稳妥推进和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扩大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模,探索发展符合中小企业需求特点的债券融资等创新产品。
四、强化公共服务
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合并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审批内容、标准和程序的公开化、规范化。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减少行政干预,维护市场秩序。加强信息服务,及时公开发布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动态等信息,逐步建立中小企业市场监测、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建立服务监管长效机制,加强社会服务机构和社团组织监管。加大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投资力度。
五、搞好统计监测
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分类统计、监测、分析和发布制度,加强对规模以下企业的统计分析工作和重点监测工作,扩大行业覆盖范围,更多反映中小企业的特色,提高数据代表性。及时、准确地把握中小企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提高中小企业经济运行形势分析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