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就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遥感检测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汽车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遥感检测法)》。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7年3月10日前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p.gov.cn/)“征集意见”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 王军方 黄志辉
电话:(010)84916280-8223、84916280-8222
传真:(010)84926554
邮箱:wangjf@vecc-mep.org.cn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大气环境管理司 崔明明
电话:(010)66556297
传真:(010)66556284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遥感检测法)(征求意见稿)
3.《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遥感检测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哈尔滨环境保护局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
大连市环境保护局
青岛市环境保护局
南京市环境保护局
杭州市环境保护局
厦门市环境保护局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成都市环境保护局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
贵阳市环境保护局
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局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部内征求科技司、监测司意见)
(来源:环境保护部)